反假幣專題四:流通保護
來源:發(fā)布時間:2016年04月15日
如何正確使用、愛護人民幣?
愛護人民幣,保持人民幣整潔,維護人民幣尊嚴,保障人民幣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一是做到“三不”。即不亂折亂揉人民幣,不在人民幣上亂寫亂畫,不故意損害人民幣。
二是暫時不用的人民幣最好存到銀行,不要隨意藏放,以免丟失或損壞。
三是殘缺污損人民幣應及時到銀行兌換。
四是發(fā)現誤收的假幣不要再使用,應及時上交當地銀行。
什么樣的人民幣不宜流通?
一是紙幣票面缺少面積在20平方毫米以上的。
二是紙幣票面裂口2處以上,長度每處超過5毫米的;裂口1處,長度超過10毫米的。
三是紙幣票面有紙質較綿軟,起皺較明顯,膠色、變色、變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偽功能等之一的。
四是紙幣票面污漬、涂寫字跡面積超過2平方厘米的;不超過2平方厘米,但遮蓋了防偽特征之一的。
五是硬幣有穿孔,裂口,變形,磨損,氧化,文字、面額數字、圖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的。
居民手中的殘損幣如何處理?
凡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規(guī)定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的人民幣,對兌換標準有異議的,可到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求鑒定兌換標準。
殘缺污損人民幣的兌換標準是如何規(guī)定的?
殘損人民幣兌換分“全額”、“半額”、“不予兌換”三種情況。
(1)全額兌換:能辨別面額,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損人民幣,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應按原面額全額兌換;(2)半額兌換:能辨別面額,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紙幣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3)不予兌換:票面剩余不足一半的,不予兌換。
金融機構不予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應如何處理?
若商業(yè)銀行按照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對照后認為持有人的殘缺污損人民幣不滿足兌換條件的,應向持有人解釋認定結果和原因,按規(guī)定不予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應退回原持有人。
殘幣持有人對金融機構兌換結果有異議的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殘缺、污損人民幣持有人對金融機構認定的兌換結果有異議的,經持有人要求,金融機構應出具認定證明并退回該殘缺、污損人民幣。持有人可憑認定證明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鑒定,中國人民銀行應自申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鑒定并出具鑒定書。持有人可持中國人民銀行的鑒定書及可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到金融機構進行兌換。
我國共發(fā)行過幾套人民幣?目前正在流通使用的是第幾套人民幣?
從1948年12月1日至今,我國先后共發(fā)行過五套人民幣。目前正在流通使用的主要是第五套人民幣,第五套人民幣分為1999年版和2005年版,共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5角、1角共8個券種,從設計、紙張、油墨,到印刷工藝、設備、防偽技術、機讀等方面較第四套人民幣有了長足進步,具有較高的科技含量,代表了我國印刷技術的最高水平。
市場的“錯版貨幣”是怎么回事?
首先肯定地說,所謂“錯版貨幣”是不存在的。因為印鈔廠印制鈔票時使用的印版、制造硬幣使用的鋼模等,是一個整體,在印制過程中,不可能出現局部倒置或顛倒的問題。因此,也就更談不上所謂的收藏價值。目前發(fā)現的所謂“錯版幣”,都是在原有貨幣的基礎上,經過人工制作的。對所謂“錯版幣”如果認真地觀察或借助放大儀器觀察,就會發(fā)現刀切、粘貼、修刮的痕跡。從目前破獲的案件看,社會上確有一些利欲熏心之人,為牟取暴利,專門制作、兜售所謂“錯版幣”,希望廣大群眾引起警惕。
群眾遇到“錯版貨幣”該如何處理?
三句話,叫做“一不相信,二不上當,三要抵制”。自己不相信,并規(guī)勸其他群眾不要上當,并有義務向公安機關舉報,避免造成更大危害。
現在正在流通的人民幣是否可以買賣?
禁止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紀念幣的買賣,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流通人民幣指由中國人民銀行發(fā)行的未經中國人民銀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幣。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系指出于牟利的目的,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買賣現行流通人民幣某些幣種、券種。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會破壞人民幣發(fā)行的計劃性,破壞局部地區(qū)人民幣券別的合理結構,破壞人民幣流通領域的正常秩序,給群眾生活帶來不便。非法買賣人民幣行為包括:
(一)以高出人民幣面額的價格,囤積或炒買炒賣某些版別或某些券別的未經裝幀的流通人民幣;
(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裝幀并經營流通人民幣。
不在禁止買賣范疇的人民幣品種包括: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幣、貴金屬紀念幣、發(fā)行時間超過一年的普通紀念幣、經過批準后裝幀的流通人民幣等四種。對于非法經營人民幣的單位和個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及非法所得,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三套人民幣是否可以兌換?
第三套人民幣于2000年7月1日停止流通,社會公眾持有的第三套人民幣既可以到指定的銀行網點按照面值兌換,也可以作為收藏品在市場中買賣。
貴金屬紀念幣到哪里購買?
到中國金幣總公司分支機構、中國金幣特許零售商和特約經銷商購買,有正規(guī)的門市、擁有中國金幣特許零售商“授權書”及中國金幣特許零售商標志。
人民幣的圖樣可以做廣告嗎?
人民幣是國家的法定貨幣,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在宣傳品、出版物、網絡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的人民幣圖樣。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合理需要的原則,辦理人民幣券別調劑業(yè)務。如何界定合理需要?哪些情況不屬于合理需要?
所謂的“合理需要”,系指某地由于物價、銷售、旅游季節(jié)等因素的變化,當地消費者對大小票或零幣的需要發(fā)生變化,導致對人民幣券別結構的需求發(fā)生變化。出于封建迷信、倒買倒賣、不習慣或不喜歡使用哪種人民幣等目的調劑人民幣券別的,屬于不合理需要的范疇。對于券別調劑需要不合理的,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有責任進行勸阻、制止和正面宣傳。
哪些是屬于損害人民幣的行為?
答:(1)故意毀損人民幣;(2)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3)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4)利用人民幣進行商業(yè)裝飾,制作廣告、工藝品(如用硬幣制作耳環(huán)、戒指等)、商品;(5)人為地將某些人民幣冠字號碼作為“吉祥號碼”使其變相升值;(6)在喜慶、喪葬活動中拋撒人民幣增加氣氛;(7)將人民幣包裝在商品中進行促銷等。